滬市監松罰告送告〔2024〕272023004373號
武漢賡余通信機器設備機器設備有局限廠家:
本局于2024年3月18日做出《北京市松江區市揚督查管理制度局行政部門處罰告之書》(滬市監松罰告〔2024〕272023004373號),因你(企業)自由落體速度末知,遵循另一收貨具體方法始終無法 收貨,保證《市面監察處理政府部門處分執行程序標準》第8第十二條第四項的標準,本局取決法定程序向你(企業)公示收貨上面法律卷宗,法律卷宗內容具體情況見附注。
希望你(企業單位)自本公示上傳以來起六十日內到本局發放這些文書格式,出現信用卡逾期不發放即作為郵寄送達。
特此公告信息。
附:《成都市松(song)江(jiang)區市廠督促(cu)管(guan)理方(fang)法局行政(zheng)管(guan)理處理告知書書》(滬市監松(son꧅g)罰告〔2024〕272023004373號)
結合人:歐陽勝、費堅 建立聯系手機 :021-37615653
電話聯系具體位置:南京市松江區明南路85號1號樓1105室
南京市松江區市場監查的管理中心
2024年3月28日